為了進一步深化“先鋒工程”和“紅領示范工程”建設活動,公司黨委號召全體共產黨員,時刻以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,以黨員的“十個應該”行為準則指導行動,積極帶領廣大員工投入技術和管理創新、精益化生產和合理化建議等活動,做一個員工信賴的、上級歡迎的、能推動部門、企業和諧穩定發展的優秀共產黨員。
1、當部門工作遇到困難時,黨員應該主動協助負責人、想方設法去解決;
2、當出現職責界定不清晰的工作時,黨員應該主動去承擔;
3、當工作出現失誤時,黨員應該主動檢討,并主動承擔責任;
4、當黨員與員工發生矛盾時,黨員應該主動多作自我批評;
5、當周圍員工的生活、工作遇到困難時,黨員應該主動給予關心,并提供幫助;
6、當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發生矛盾時,黨員應該以公司利益為先;
7、當利益分配無法滿足大多數員工的愿望時,黨員應該主動退讓;
8、當他人以牟取不爭當利益為目的給予賄賂和誘惑時,黨員應該堅決拒絕;
9、在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中(學習、培訓、合理化建議、創新、QC小組、義務勞動等等),黨員應該帶頭參與;
10、當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受到傷害時,黨員應該挺身而出,并積極帶領員工,依靠聰明才智和科學方法來保護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,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。
中共浙江京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委員會
2010年7月1日